张掖发电公司召开2021年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会议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规范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与职工形成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的“利益共同体”,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月22日,公司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工作会议。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委托人力资源部主任担任企业方首席协商代表,公司工会主席委托工会副主席担任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各5名代表就《集体合同(草案)》《2021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内容进行平等协商。
协商中,企业方对2020年公司生产经营、集体合同履行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对2021年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各项条款的制定背景进行了介绍。双方协商代表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认真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草签了合同,待提交公司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正式签订并报张掖市人社局备案。
2020年,公司在认真做好经营生产工作和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的同时,积极履行集体合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条款,很好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稳定了劳动关系,密切了公司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出公司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实现了企业与职工“双赢”。
集体协商工作,是建立稳定和谐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公司工会将以此为契机,依照“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逐步健全协商机制、完善协商程序、丰富协商内容,不断提升协商质量,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职工幸福感的增强,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