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明斯发动机2014年公告声明
近来,柴油发电机市场出现个别生产厂家持假冒的“重庆康明斯主机厂配套证明”参加投标,欺骗用户、扰乱市场,严重地损害了用户利益和重庆康明斯的声誉。为了杜绝这些现象的发生,维护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和重庆康明斯的声誉,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在此声明
1.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销售渠道管理程序规定,配发电机组用的发动机只销售给与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签有协议的主机厂,主机厂只能将发动机装配成发电机组机销售给用户,不得将发动机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2.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对签有协议的主机厂,每年颁发“重庆康明斯主机厂配套证明”,2014年“重庆康明斯主机厂配套证明”名单详见附件。
3.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对签有协议的主机厂提供产品技术、应用配套及售后服务支持。
4.对于其他生产厂家,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发动机成套的发电机组,存在着未经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应用安装评审、产品质量不受控的风险。所以这些发动机不能享受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保修服务。
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为我们的用户提供高质量、可信赖的产品,在此提醒各位用户,为了保护您的切身利益,请从与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签约的主机厂购买发电机组。